在未使用降压药物的情况下,非同日3次测量血压,收缩压≥140 mmHg和/或舒张压≥90 mmHg即可诊断为高血压。
高血压患者的血压管理
按照我国现行的高血压防治指南,一般高血压患者应在4~12周内将血压控制在140/90 mmHg以下;合并糖尿病、肾病、既往有心肌梗死或脑卒中病史的患者,若其能够耐受,应将其血压控制在130/80 mmHg以下;年龄≥65岁的老年高血压患者可将收缩压降至150 mmHg以下,如能耐受还可进一步降低。
积极改善生活方式适合于每位高血压患者,应被视为控制高血压的基石。有效地改善生活方式可能使血压下降10~20 mmHg,可以使部分轻度血压增高者免于服用降压药物。对于血压显著升高、必须服药治疗的患者,改善生活方式则有助于增进降压药物的疗效、减少所需药物的剂量与种类。
选择降压药物应该考虑哪些因素?
目前常用的降压药物主要有以下5类:利尿剂、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(ACEI)、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(ARB)、钙通道阻滞剂(CCB)以及β受体阻滞剂(BB)。由于α受体阻滞剂(如哌唑嗪、特拉唑嗪等)不良反应较多,并且靶器官保护作用较差,所以不再用作一线降压药物,但在某些患者(如难治性高血压、妊娠高血压、前列腺增生症)仍可考虑使用。
若患者血压增高幅度较小(<160/100 mmHg),起始治疗可选用一种降压药物;若治疗2~4周后血压控制不满意,可以考虑联合用药。如果患者血压就诊时明显升高(超过目标值20/10 mmHg以上),初始治疗即应选择2种降压药或选用新型固定复方制剂,此时应用一种药物很难使血压达标。临床研究证实,大多数患者需要联合应用降压药物。
联合用药的基本原则是作用机制互补、降压作用相加、不良反应抵销。我国高血压防治指南推荐以下6种联合用药方案作为首选:ACEI与利尿剂,ARB与利尿剂,ACEI与二氢吡啶类CCB,ARB与二氢吡啶类CCB,二氢吡啶类CCB与利尿剂,二氢吡啶类CCB与BB。
一般不宜联合使用的组合包括:ACEI与ARB,ACEI与BB,ARB与BB,非二氢吡啶类CCB与BB,中枢降压药物与BB。这些组合方式或不能起到降压效果相加的作用,或容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,故应避免。部分患者经过两种药物联合治疗后血压仍不能达标,可考虑3种药物联合,此时ACEI/ARB与二氢吡啶类CCB和利尿剂的组合方式适合于大多数患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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